2023年高考、中考即將來臨,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,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境,助力“平安高考”“平安中考”,6月1日,四川省“雙規范雙減”工作專班發布《致涉考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告知書》,就全省校外培訓機構涉考行為規范有關事項告知如下。
1.不得在主流媒體、新媒體、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、考點、學校周邊等發布任何涉考培訓廣告或開展招生宣傳、發放宣傳資料。
2.不得錯誤解讀考試招生政策,編造、傳播“押題、重題、原題”及其他虛假涉考話題、信息,破壞考試招生秩序,惡意制造教育焦慮。
3.不得違反國家和我省有關校外培訓時間、地點和收費的規定,違規組織校外培訓,干擾考生備考。
4.不得以“命題(評卷)老師授課”及其他噱頭進行虛假宣傳,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參加校外培訓。
5.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炒作“狀元”“滿分”“升學率”“高分考生”“上榜率”“錄取率”等信息。
6.不得以任何形式協助、參與、組織考試舞弊。
7.不得組織或參與進入考點收集試題,不得違規發布、傳播高考、中考試卷真題原卷;不得以文字、音頻、視頻直播等任何方式公布或評價試題。
8.不得通過買賣所謂的“試題”“答案”“內部招生指標”等欺騙性行為,實施涉考涉招詐騙。
9.不得仿冒政府機構、事業單位和招生單位官方網站、公眾號等。
10.不得超經營范圍或違反規范要求,違規開展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。
各培訓機構必須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。歡迎社會各界共同監督,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問題線索。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,嚴肅查處;構成犯罪的,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文明上網,理性發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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